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)[2017]4号)等文件,现将海鹰空天材料研究院(苏州)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特种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第二阶段(喷漆部分)公示如下:
1、项目名称:新建特种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第二阶段(喷漆部分)
2、建设单位:海鹰空天材料研究院(苏州)有限责任公司
3、建设地点:苏州市漕湖街道春耀路18号3E产业园
4、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表、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、签到表,详见附件
5、公示时间: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17日(20个工作日)
6、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