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)[2017]4号)等文件,现将彩通(苏州)纳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高性能纤维制品及复合材料8000吨项目 (第一阶段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:
1、项目名称:年产高性能纤维制品及复合材料8000吨项目(第一阶段)
2、建设单位:彩通(苏州)纳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
3、建设地点: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盛泽镇立新路199号
4、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表、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、签到表,详见附件
5、公示时间: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8月1日(20个工作日)
6、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